以划拨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无须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无偿取得。但是如果该土地被划拨前存在拆迁、安置等情况的,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应当承担补偿安置的费用;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须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年限的;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则有期限,如工业用地出让年限最高为50年,商业用地最高为40年,居住用地最高为70年。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自用,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联营、联建等经营活动;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出让、抵押等经营活动。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取得途径给予适当的补偿;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则根据土地使用证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