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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几个月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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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劳动合同的概念是指劳资双方之间确立了劳动关系之后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是具有合法性,协商一致性,合同主体地位平等,等价有偿等这些基本的特征。民事主体之间所发生的所有的合作行为,都应该有书面合同,而劳动合同就用于劳动关系之间。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干活的要听雇人的) 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双方要明确:干什么,在哪干,多少钱) 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只对雇佣关系有效) 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双方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方的物质利益关系。(工伤了要保险公司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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