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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交社保发生工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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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没有交社会保险,但是发生了工伤的具体情况如下:

1、如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建议及时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2、工厂没有帮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一、工伤索赔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要明确遭遇工伤单位的名称和住址。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情况下,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

2、要寻求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是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

3、明确单位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后一年内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会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的支持;

4、与单位协商解决前,根据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明确工伤赔偿数额。协商解决多发生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请工伤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者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往往不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是选择协商赔偿数额。

二、工伤不赔偿负责的部门有:

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

2、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

3、根据伤残等级和相关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

4、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单位不给赔偿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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