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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单位的什么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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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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