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受委托方: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小区的清洁卫生服务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物业位置: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
公共面积:平方米。(指道路、楼道等需进行保洁的区域)
二、委托事宜:
乙方为甲方所属的小区的公共区域提供保洁服务,乙方直接对甲方负责。
保洁区域包括:
1、小区内的道路和人行道;
2、楼道和消防通道;
3、公共区域的垃圾箱和小区内的垃圾中转站;
4、公共区域的固定宣传栏、标识牌等;
5、地面停车场;
6、绿化带
服务项目:
1、保洁区域的清洁【但不含小区的排污沟(暗沟)、管道、井、化粪池等的疏掏和清运,不含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屋顶和房屋立面及附着物】;
2、保洁区域的保洁;
3、保洁区域的正常消杀(但不含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消杀以及卫生部门派发的灭四害任务);
4、业主的垃圾的收集;
5、公共区域的垃圾箱的清理;
三、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
(2)针对环境清洁卫生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细则,监督业主遵守;
(3)审核乙方的保洁服务方案;
(4)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衔接和协调;
(5)检查督促乙方的保洁工作和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6)在小区内开展卫生宣传工作,提高业主维护小区环境卫生意识;
(7)向乙方提供三个人员的住宿,并按员工伙食标准有偿提供三个人员的伙食;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保洁服务方案;
(2)乙方负责配备保洁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工具材料,并承担垃圾袋的费用;
(3)对小区内违反环境卫生制度的行为,乙方有权督促甲方进行妥当处理;
(4)接受甲方的工作检查和工作改进的建议;
(5)乙方不介入甲方对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不承担物业管理责任;
(6)乙方派驻的保洁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能_____熟练的承担保洁工作;
五、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年清洁服务费3万元(叁万元整);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时间以每月最后一日为准。即每月最后一日支付当月的清洁服务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六、工作协调及检查
甲方指定专人进行协调和检查,日检一次;甲、乙双方组长进行周检一次;甲、乙双方主管人员组织进行月检一次;涉及到与业主之间的协调由甲方负责,乙方进行协助;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须赔偿乙方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不能达到合同附件中的《保洁服务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一个月不能达到《保洁服务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如果不按时支付的,没逾期1天则加收支付款额的5的滞纳金,在拖欠时间达1个月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追回欠款外并且有权向甲方索取相当于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
八、附则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进驻手续。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完成合同并且服务成绩良好,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可续订合同;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附件:《公共区域保洁服务标准》、《本合同中有关清洁费用明细》、《派驻工作人员行为要求》。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还可以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6、双方执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申请股票上市,现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办理有关法律事务,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办理股票上市的有关法律事务。
二、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的全部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认真负责,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但对甲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不负责任。
四、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出现错误,如果受损害的善意第三人提出赔偿请求,甲方负责赔偿后,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以_________保险公司规定的为准。
五、乙方律师应对甲方尚未了结的经济仲裁、诉讼和有关争议胜诉败诉及其经济后果作出认真的预测分析,但该部分的法律意见书只是一种参考意见,乙方律师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应为乙方在办理法律事务时提供便利,并承担乙方因此而发生的交通、通讯及材料等费用,该费用为律师的办案费。
七、参照中国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同意,律师费的计算方法一般情况按_________计算,二项总和为律师费。如果甲方委托的事务难度较大,所需时间较长,律师费的数额,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收费。
八、乙方先按半数计收律师费,即_________元,在签订本合同的三天内支付,该律师费无论甲方的股票最终能否上市,乙方都不予退还。余下部分的律师费在甲方的股票得到批准上市交易后付清。
九、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退还用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律师费不子退还。甲方未付的律师费用,乙方有权追索。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股票上市为止。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初步分析阶段。律师了解我们拟购房屋基本情况,初步分析交易中风险后给出《法律解决方案》。
(3)双方签订《民事委托代理合同》与《风险告知书》并支付律师费阶段。
(4)律师法律服务阶段。律师根据《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事项进行法律服务。
风险提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_______________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__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_______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注: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几个学校专业或大类别专业)
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中介服务费不包括护照费、公证费、使领馆文件认证费,签证费和机票款等费用。
其中人民币_______元系入学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即行支付;
人民币_______元系签证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获得申请留学院校录取通知书当天支付。
委托人如同时申请多所院校的,需交纳额外申请院校的通讯费计人民币_______元。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留学签证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_________(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_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约定,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 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有关受托人代收取的上述费用的退费规定按照合同附件或以委托人所申请的国外院校及海外合作机构的书面通知为准。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6.委托人同时申请多所院校的,其获得其中任何一所院校的(预)录取通知书,即视为受托人已履行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的义务。
三、委托人义务
第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详见附表)交与受托人,并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任何一笔款项。
第十一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签证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 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 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第十七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 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付或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笔款项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因个人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留学申请所需资料或未能办妥护照或未能通过相关的体检而导致留学申请无法继续或拒签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被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查实有犯罪前科等不良记录而被拒签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未按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签证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及手续,并书面(正本)要求送签而被拒签的,受托人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 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知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信递给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6.受托人在获得前往国签证预评估或正式签证后,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等。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二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 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为保险经纪人并委托乙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可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甲方进行风险调查、识别与评估,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2、对甲方现行保险合同进行审核,出具保单审核分析报告。
3、根据甲方具体风险情况和现实需求,制订保险建议书/保险方案。
4、向保险公司询价或协助甲方组织保险招标工作,并出具汇总分析报告。
5、按甲方书面指令,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6、提供保险期内保险日常咨询及防灾防损咨询服务,并可应甲方要求举办保险/风险管理讲座或培训。
7、在发生引致保险索赔的事件时,提出处理建议,协助甲方准备索赔文件;定期查询保险公司赔付进程;与保险公司及其他关系方沟通协调。
二、乙方责任:
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忠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由于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乙方负经济赔偿责任。
三、甲方责任:
1、本协议生效时终止与其他方签订的类似委托协议,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再与其他方签订类似的委托协议。
2、如实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所有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信息与资料,并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给予必要的协助。
3、指定专人协助乙方开展工作。
4、当保险标的风险性质改变、风险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任何可能引起保险索赔的事件时,尽快通知乙方。
四、保密条款:
除非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将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1、告诉给为执行本协议而提供相关服务的雇员或顾问;
2、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
3、告诉给根据本协议确定的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人;
4、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本协议终止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一年。
五、函件:
1、发送对方的重要函件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以挂号方式寄至对方营业地址。使用传真、电子邮件等其它方式的,原件应随后挂号寄送。
2、邮寄函件通常被认为在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寄达对方,传真件则在传送的同时即视为收到。
六、报酬与费用:
1、双方同意,在甲方将保险业务交由乙方安排后,乙方依法有权从保险人处取得与甲方保险合同有关的佣金作为报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费用。
2、如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超出本协议所委托事项的服务,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费用预算报告,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提起诉讼。本协议涉及诉讼时,约定以本协议签署地人民为管辖。签署地:
八、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继续有效 年。
2、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负责赔偿因提前解除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对本协议条款予以补充或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依据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备乙方为甲方安排保险时使用。
十、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乙方签章:年 月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兹聘请金诚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保险经纪人,并委托其代为办理有关保险事宜。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中小学生午(晚)托服务委托协议书
甲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与学生关系: 家庭住址: 手机号码:
家庭电话: 办公电话:
乙方名称:
设立者: 法定代表人: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办公): 手机:
甲方因工作需要等原因中午无法接送孩子回家和上学,在自愿的
前提下,甲方决定将现就读于 学校 年级 班的被监护人和午休(或晚餐和托管)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期限和时间
乙方同意接收学生自月年 月 日(不含节假日,如周末,寒、暑假,法定节日,学校放假等),于中午放学后点,由乙方为学生提供午托(午餐和午休)服务。下午放学后 点,由乙方到校接学生到午托中心至晚上 点,由乙方为学生提供晚托(晚餐和托管)服务。甲方应在晚上8点钟前到午托中心接孩子回家。
二、收费标准
午托: 元/月,晚托: 元/月,午托+晚托: 元
/月。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要密切配合,共同担负起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责任。乙方
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托管职责,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托管环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为学生安排相应的休息和实施有效的管理。甲方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责任,积极配合乙方教育学生遵守有关规定。
(一)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与乙方共同承担教育学生的责任,配合乙方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教育学生遵守托管期间的有
关规定。
2、甲方应按时交纳午(晚)托费,费用交纳方式 。如甲方拒不缴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午(晚)
托的,甲方须提前一天向乙方请假,请假当天托管费用 可以扣除 。
3、甲方要积极主动地保持与乙方的联系与配合,甲方如果发生住址、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同时,对乙方的管理
有建议和监督权。
4、甲方不能将患有传染疾病的学生交给乙方托管,否则,责任自负。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应严格按照《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
令(第199号)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午(晚)托学生提供安全规范的托管场所,做好午(晚)托学生的服务工作。
1、乙方应对午(晚)托学生登记造册,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向甲方通报学生午(晚)托期间的各方面的表现情况。遇特殊情况随时
通报;
2乙方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问题,应建立健全午(晚)托安全保障各项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食品安全及
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如发生食品或消防等突发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通知学生监护人及其学校;
3、乙方须在午(晚)托期间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合理配餐,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和采购台帐记录,保证食品安全;
4、乙方确保午休时始终有工作人员看管学生,否则责任自负;5、乙方在托管期间应预防和避免暴力事件,保护午托学生人身不受伤害;
6、乙方不能接收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否则责任自负;7、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午(晚)托费用,但应当公示收费标准;
8、乙方派专人接送午托学生,保障学生上午放学后到校外午托
机构及午托后返校的安全。晚托接送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并各自承担相关责任。晚托接送方式 放学后由晚托班老师接回,完成作业后有家长到午托中心接回家 ;
9、受午(晚)托服务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在决定作出之日起两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停止服务的,应提前30日告知午(晚)托学生及其监护人,退还委托剩余期限的午(晚)托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另一方有权依法追究违约方的相关责
任。
五、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六、其他
1、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字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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