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总值班制度
(四)
1.行政总值班由院领导、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参加,在非常规工作时间里,处理医疗、行政和临时应急工作。
2. 行政总值班处理值班期间要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急办事务。协调涉及医疗、行政、后勤、总务、保卫和消防等事务,监管全院各岗位的工作情况,负责答复各部门咨询及对外单位联系等。
3.行政总值班负责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发挥组织者的作用,要求在≤10钟到位,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报告值周院领导,各相关科室应服从行政总值班的调度。
4. 值班人员有职责接待、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各类投诉,包括来电、上门投诉等。根据投诉事件的紧急轻缓分别处理,紧急投诉事件班内要及时处理,重大事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一般事件等办公时间转送投诉中心,并由投诉中心予以协调处理回复。对班内已处理的投诉需填写投诉处理单,班内未处理的投诉需认真做好交接工作。
5. 值班期间要负责巡查、督导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提高医疗质量与安全,减少隐患发生。
6. 值班人员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机动车辆。
7. 值班期间如遇紧急抢救而又无钱的患者(车祸、刑事案件等),行政总值班负责签字解决,开通绿色通道,同时应与护送来院的同志联系,取得有效证件、电话号码等。
8. 行政总值班要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不得擅离职守。临时去向及时告诉有关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9. 值班表由院办负责制订。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院办公室同意可找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10. 每班前,认真做好值班室固定资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