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不必须开庭。开庭取决于是否被起诉,起诉需要满足起诉条件。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开庭是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后,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6个月。取保候审的申请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决定由机关、人民、人民作出,并需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执行由机关负责。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审之后是否必须开庭
1、取保候审之后并不是必须开庭的。是否开庭需要看有没有被起诉,而要起诉的话是需要符合起诉条件的,即经过侦查发现存在犯罪事实。取保候审只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开庭则是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二、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机关、人民、人民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检察长或者人民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机关。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取保候审并不必须开庭,而是一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不得中断。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包括申请、决定和执行三个步骤。机关、人民和人民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应及时作出决定,并向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需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机关在根据第一款的规定提请人民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判决生效后,根据有关判决作出处理。